JTG 3363-2019《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由交通运输部2019年12月17日发布、2020年4月1日实施。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5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5〕312号)要求,修订过程中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调研工作,吸取了国内有关科研院所、高校、设计、检测等单位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工程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地基与基础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资源的原则;桥涵基础类型应根据水文、地质、地形、荷载、材料、上下部结构形式和施工条件等合理选用;地基与基础设计应以相关勘察资料为依据(勘察资料应准确反映地形、地貌、地层结构、不良地质、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等情况);基础结构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9章18个附录: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体系)。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0由载荷试验测定(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见附录B/C/D),按基础宽度和埋置深度修正后得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基底压应力验算(地基承载力及基底偏心距验算)和沉降验算(桥涵基底附加压应力系数见附录J)按极限状态设计体系进行。
浅基础。 埋置深度确定(冻深、冲刷、承载力);地基承载力及基底偏心距验算;沉降验算;稳定性验算(倾覆稳定、滑动稳定)。
桩基础。 单桩轴向受压承载力特征值Ra(按土体支承力确定:桩端处土的承载力特征值qr和桩侧摩阻力)和桩身结构承载力双控;负摩阻力(桩身周围土由于自重固结、自重湿陷、地面附加荷载等原因产生大于桩身沉降时,土对桩侧表面产生的向下摩阻力,负摩阻力计算和验算);桩基沉降计算;钢管混凝土组合桩(新增);嵌岩桩嵌岩深度;挤扩支盘桩(新增:带有支或盘结构且与周围被挤密的土体共同作用的混凝土灌注桩,支盘处土的承载力特征值faj)。
沉井基础。 上、下敞开口并带刃脚的空心井筒状结构,通过井内部取土或配以助沉措施沉入地基中,经封底、封顶所形成的基础;沉井计算(下沉验算、井壁计算见附录P、刃脚计算见附录Q)。
地下连续墙。 在地面以下为用于截水防渗、挡土和承受作用的连续墙壁;作为支护结构(按支护结构与土体相互作用原理的水平土压力计算见附录R,直线形、圆形地下连续墙支护结构计算见附录S/T)和作为基础使用。
特殊地基和基础。 软弱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基设计要求新增);陡坡地基与基础(新增);岩溶地基与基础(新增);挤扩支盘桩基础(新增)。
"特征值+分项系数"的极限状态设计体系。 现行规范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体系(fa0由载荷试验测定、按宽度深度修正得fa)配合极限状态设计(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与旧规范(JTJ 024-85)的容许承载力单一安全系数体系不同:特征值+分项系数的设计体系区分荷载和抗力的不同变异特性,设计表达更科学,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体系衔接。
"修订新增五类内容"反映桥梁基础技术发展。 2019版修订的新增内容直接反映我国桥梁基础工程技术的前沿:钢管混凝土组合桩(大跨桥梁高承载力桩)、嵌岩桩嵌岩深度公式修订(嵌岩桩应用广泛、设计更精确)、湿陷性黄土地基桩基设计(西部黄土地区桥梁建设)、陡坡和岩溶地基(山区桥梁地基问题专项设计)、挤扩支盘桩(提高单桩承载力的新技术)——规范的修订紧跟工程实践需求,把成熟的新技术纳入标准。
"负摩阻力"的专门规定。 桩基础计算单列负摩阻力内容:桩周土因自重固结、自重湿陷、地面附加荷载等原因沉降大于桩身沉降时,土对桩侧产生向下摩阻力(负摩阻力)——负摩阻力增加桩的荷载、降低桩的承载力,在湿陷性黄土、软土地区桥梁桩基设计中必须考虑(2019版新增湿陷性黄土地基桩基设计要求即与此相关),负摩阻力处理(桩身涂层、中性点计算)是软土和湿陷性黄土地区桩基设计的重点。
"地下连续墙支护+基础"双功能。 规范第8章把地下连续墙从单纯的基坑支护扩展为"支护结构+基础"双功能(地下连续墙既作深基坑支护又作桥梁基础或基础组成部分)——配套附录给出按支护结构与土体相互作用原理的水平土压力计算和直线形/圆形地下连续墙支护结构计算方法,反映深基础和深基坑一体化设计的发展趋势。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梁设计单位(设计院)的桥梁基础设计人员,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岩土工程)考试备考人员,桥梁施工企业(桩基、沉井、地下连续墙施工),监理工程师,公路建设管理单位,以及高校桥梁工程、岩土工程专业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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