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776-2023《造林技术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2023年5月23日实施,代替GB/T 15776-2016《造林技术规程》,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5)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1993年首次发布、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造林程序、总体要求、造林作业设计、造林分区、造林树种、种子和苗木、造林密度、造林方法、未成林抚育管护、四旁植树、更新造林、造林地生境保护、造林质量与成效评价、落地上图、造林档案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国范围造林作业。造林是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的基础工作(义务植树、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储备林建设等),本规程是全国造林作业(从设计到验收)的基本技术依据,与GB/T 21141-2007《防沙治沙技术规范》(沙化土地治理专项)等标准配套。
本文件共18章: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造林程序(新增——规范造林作业的完整程序);5总体要求(坚持节俭造林和科学规范实施);6造林作业设计;7造林分区;8造林树种;9种子和苗木;10造林密度(立地条件、密度确定方法、密度确定要求);11造林方法(含造林整地一般要求——新增);12未成林抚育管护;13四旁植树;14更新造林(新增迹地更新造林);15造林地生境保护;16造林质量与成效评价(人工造林质量评价标准、人工造林成效评价标准、迹地更新造林质量评价、更新造林成效评价);17落地上图(新增——造林地块上图入库);18造林档案。配套附录:附录A造林区域自然条件及范围表(规范性)、附录B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规范性)、附录C造林区域主要造林树种造林适宜造林密度(资料性)。
主要修订内容(与2016版相比):删除了"林冠下造林“”伐前人工更新“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迹地更新造林“”伐前更新造林“”带状混交“”块状混交“”植生组混交“”造林成活率“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造林程序(第4章);更改了第5章标题并补充”坚持节俭造林和科学规范实施";增加了造林整地一般要求(删除了土壤蓄水保墒措施);增加了施肥与整形;删除了有林地补植、增加了迹地更新造林;增加了落地上图(第17章);更改了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将跨造林区域的县级行政单位调整到一个造林区域)。
造林程序与总体要求。 造林作业按规范程序进行;坚持节俭造林(合理利用种苗和物资、避免浪费)和科学规范实施(按技术规范施工)。
造林作业设计与造林分区。 造林作业前编制造林作业设计(立地条件调查、树种选择、密度确定、整地方式、造林方法等);按造林区域(气候、立地条件)分区组织造林——附录A、B给出造林区域自然条件及范围表和各区域范围县名单(按区域划分——如旱区、极干旱区等,跨区域的县级行政单位调整到一个造林区域)。
造林树种与种子苗木。 适地适树选择造林树种(按造林目的和立地条件);种子和苗木的质量要求(合格种苗——种子质量、苗木规格满足要求,保障造林成活率)。
造林密度。 按立地条件确定造林密度(立地条件好密度可大、差则小),密度确定方法和要求(附录C给出各区域主要造林树种适宜造林密度表——如青藏高寒区柏木833-1429株/hm²、沙棘833-1429株/hm²、柠条锦鸡儿1667-2500株/hm²等)。
造林方法与整地。 造林方法(植苗造林、播种造林、分殖造林等)的选择;造林整地的一般要求(整地方式、整地时间——增加造林整地一般要求);施肥与整形(新增——造林时施肥和幼树整形的要求)。
未成林抚育管护。 造林后未成林阶段的抚育管护(补植、除草、灌溉、病虫害防治、管护)——保证造林成活和幼林生长。
四旁植树与更新造林。 四旁植树(路旁、水旁、村旁、宅旁植树)技术要求;更新造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新增迹地更新造林、伐前更新造林的要求)。
造林地生境保护。 造林地的生境保护要求(保护原生植被、土壤、生物多样性——造林不破坏生境)。
造林质量与成效评价。 造林质量评价(当年造林质量——成活率评价)和造林成效评价(成林效果——郁闭度、保存率评价);新增迹地更新造林质量评价和更新造林成效评价。
落地上图。 新增第17章落地上图:造林地块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造林地块上图入库,与国土调查数据衔接——造林任务的落地管理)。
造林档案。 造林档案建立(造林作业设计、施工记录、检查验收资料的归档管理)。
"造林程序+作业设计“的全过程规范。 本规程新增”造林程序“并把造林作业设计独立设章——造林从”就事论事地种树“走向”程序化、设计化":先查立地(立地条件调查)、再设计(作业设计——树种、密度、整地、方法)、后施工(按设计实施)、终验收(质量与成效评价)——"设计-施工-验收“闭环使造林作业有据可依;”坚持节俭造林和科学规范实施“的总体要求回应了造林实践中”重数量轻质量、盲目投入"的问题。
"造林分区+适地适树"的地带性技术。 本规程按造林区域(附录A/B给出区域划分和县名单——把跨区域的县级行政单位调整到一个造林区域)组织造林,按区域给出适宜树种和适宜造林密度(附录C)——我国从寒温带到热带、从湿润区到极干旱区的水热条件差异巨大,造林必须按“地带性规律”分区施策:"适地适树"(按立地条件选树种)是造林第一原则,密度按立地条件确定(立地好密度大、立地差密度小)——"分区、适树、定密度"三环节是造林成活和成林的技术基础。
"成活率评价+成效评价"的两级验收。 造林质量与成效评价分两级:造林质量评价(当年验收——按造林成活率评价当年造林质量,新增“造林成活率”术语)和造林成效评价(成林验收——按保存率、郁闭度等评价若干年后的造林成效)——"当年看成活、多年看成林“把造林验收分为短期(质量)和长期(成效)两个层次,防止”年年造林不见林“;新增迹地更新造林和更新造林的质量/成效评价,把采伐迹地更新纳入评价体系——”全类型造林都验收"。
"落地上图"的现代化管理要求。 新增第17章落地上图是本次修订的突出亮点:造林地块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图入库,与国土调查数据衔接)——造林任务从”统计报表管理“走向”空间数据管理",造林地块的位置、面积、边界可查可核,为造林实绩核查、森林资源管理、碳汇计量等提供空间数据基础——"落地上图“反映了林业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趋势,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
本规程适用于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造林管理),造林作业设计和施工单位,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单位,国有林场和集体林经营单位,义务植树和生态工程(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实施单位,以及高校林学、生态学、水土保持专业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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