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0-2005)由国家海洋局发布,2005年5月18日发布、2005年6月1日实施。规程由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提出、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
滨海湿地指海平面以下6m至大潮高潮位之上与外流江河流域相连的微咸水和淡浅水湖泊、沼泽以及相应的河段间的区域。本规程中滨海湿地主要指浅海水域、潮间带滩涂、三角洲和岩石性海岸湿地。
布设原则:测站覆盖监测范围并布设均匀;尽可能沿用历史测站便于纵向比较;重点区域(河口、污染源、栖息地等)加密布站;监测站位一经确定不应轻易更改。
布设方法:一般每50~100km设1~2个监测站位,必要时在监测区外设若干对照站位;除特殊需要外,所有监测站位应在监测海域内均匀布设,采用断面式布设方式。
监测项目包括:水环境(COD、溶解氧、pH、水温、水色、透明度、盐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无机磷、活性硅酸盐、油类、悬浮物、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等)、沉积环境(硫化物、有机碳、粒度)、生物质量(总汞、砷、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粪大肠菌群等)、海洋生物群落(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文昌鱼等)、植被(面积与分布、植物种类、群落结构、利用破坏情况)、野生动物(鸟类、兽类、两栖类和爬行类)以及社会调查(入海河流、海岸侵蚀、渔业资源、渔业捕捞、海水增养殖、滨海旅游、沿岸工程、污染物排放等)。
监测报告书文本规格为A4(210mm×297mm),封面按标准格式书写;报告应包括前言、自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监测区域生态环境历史状况、监测方案、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主要生态问题及其原因、对策与建议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滨海湿地保护区管理单位、海洋生态调查评估机构,以及从事滨海湿地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监测与评价研究的相关人员。
本规程为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海洋行业标准,全文包括监测方案设计、样品采集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与保证、评价方法、监测报告及附录A~D(岸线沙丘位置监测、植被监测、野生动物监测、文昌鱼年龄结构监测方法)。需要完整电子文档的读者可通过下方资源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