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064.8-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8部分: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该标准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2021年7月1日实施,代替DZ/T 0064.8-1993《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悬浮物的测定》。与1993版相比,本部分名称改为“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8部分: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对方法原理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增加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和控制等内容。
DZ/T 006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是我国地下水水质分析领域的基础性系列行业标准,共分为多个部分,覆盖温度、色度、pH值、电导率、钙镁钾钠、重金属、有机物、放射性指标等各类水质参数的测定。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的第8部分,专门规定地下水中悬浮物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滤膜干燥法测定地下水中悬浮物的方法,适用于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利用等水样中悬浮物的测定。
一定体积的水样用0.45微米滤膜过滤后,悬浮物(指悬浮的泥沙、硅土、有机物和微生物等难溶于水的胶体或固体微粒)沉积在滤膜上,于一定温度下烘干后,称量残渣的质量,从而得出水中悬浮物的含量。
悬浮物是反映地下水水质的重要物理指标之一,其含量直接影响水体的浑浊程度,并与水中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的迁移富集密切相关,是地下水资源评价和污染监测中的常规必测项目。
本部分规定的主要仪器设备包括:
试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水样悬浮物的质量浓度按公式计算:悬浮物质量浓度等于(烧杯、滤器和非可滤性残渣质量减去烧杯和滤器质量)乘以1000再乘以1000后除以所取试样体积,单位为毫克每升。
式中:m1为烧杯、滤器和非可滤性残渣质量(克);m2为烧杯和滤器质量(克);V为所取试样体积(毫升)。
恒重时,两次称量的质量差应不大于0.2毫克。这一质控要求保证了称量结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判断滤膜及残渣是否达到恒重状态的量化判据。
本部分属于重量分析法,具有操作简便、设备要求低、结果直观可靠的特点,是悬浮物测定的经典方法。实际应用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本部分适用于从事地下水水质分析、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治、水文地质调查等工作的检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和专业培训的教学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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