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1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报批稿全文与要点
分类: 施工监理验收
时间:2026-11-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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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DL/T 511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是依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电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12)基础上修订的电力行业标准报批稿,批准部门为国家能源局。报批稿共分1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理工作体系(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体系文件)、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施工质量控制(含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驻厂监造与安装质量检查)、工程进度控制、施工安全与施工环保水保、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分包、变更、索赔、违约)、工程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验收(国家验收与合同验收、施工过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图审查、完工验收)、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本次修订删除了原规范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条款,充实了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监督、施工环境保护监督和工程验收等内容,并新增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要求,是水电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技术依据。
标准概况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报批稿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批准部门为国家能源局。本规范为报批稿,正式发布后将代替DL/T 5111-2012。
规范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计划”的要求,由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电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在DL/T 5111-2012基础上进行修订。修订组征求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意见,吸收总结了原规范发布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依据2012年以来新颁布的工程建设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充实了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中有关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监督、施工环境保护监督、工程验收等内容。
主要
规范结构(15章)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理工作体系、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施工安全与施工环保水保、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验收、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另附监理工作常用表格式(附录A)。
主要技术内容
监理工作体系
规定了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和体系文件的要求,包括监理机构设置与职责、监理人员资格与配备、培训与考核(将原规范中的培训、考核内容合并列入监理人员一节)、监理工作制度与体系文件的建立等。
合同工程开工准备
对监理单位在合同工程开工前应做的准备工作作出规定,包括熟悉合同文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核查施工条件等。
施工质量控制
- 一般规定:明确质量控制依据与标准
- 开工前监理工作: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方案与工艺
- 工程项目开工审查:分部工程开工报审与批准
- 施工过程检查与监督:旁站、巡视、平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
- 工程质量检查与评定: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逐级检查评定
-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驻厂监造:对设备制造过程实施驻厂监督
-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质量检查
-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方案审查与实施监督。
工程进度控制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总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月计划)、施工进度过程控制(进度跟踪、偏差分析与纠偏)、合同工期管理(工期延误处理、工期索赔审查)。
施工安全与施工环保水保
- 施工安全与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审查承包人安全环保水保管理体系与制度
-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隐患整改督办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使用监督
- 施工环保与水保监理:新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计量与支付
- 工程计量: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
- 支付审查与签证:进度款、结算款的支付审查与签证程序。
合同管理
包括工程分包审查、工程变更管理(变更申请、变更估价、变更指令)、合同索赔处理(索赔意向、索赔报告、索赔评估)与违约处理。
工程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
信息采集与管理、监理文件管理、设计文件管理、工程文件传递与处理、监理资料归档管理;协调会议(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合同约见、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
工程验收
区分建设工程国家验收与工程合同验收,规定了施工过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图审查、完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
工程移交条件与移交程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职责与缺陷修复监督。
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
- 删除了原规范中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条款
- 删除了“术语”中的"施工合同“”施工承包项目部“”工地“”施工承包人"等常用词
- 原"总则“1.0.3~1.0.7移至新增的”基本规定"
- "监理工作准备“改为”监理工作体系“,培训与考核合并列入”监理人员"
- 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调整为“施工质量控制”,"合同工程费用管理“改为”计量与支付“,”合同商务管理“调整为”合同管理"
-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督调整为“施工安全与施工环保水保”,增加水土保持监理内容
- 删除原“其他”章节,对附录A常用表格式进行调整完善。
知识点总结
- 监理规范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与法律法规衔接、删繁就简、强化核心”:凡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条款不再重复,集中规定监理自身的工作体系与程序。
- "监理工作体系"成为独立章节,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体系文件四位一体,突出监理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
- 质量控制覆盖“开工审查—过程监督—检查评定—驻厂监造—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驻厂监造是水电监理区别于一般土建监理的特色内容。
- 新增水土保持监理内容顺应了水利水电工程环保水保监管趋严的趋势,"施工安全与施工环保水保"并列成章。
- 验收体系区分"国家验收与合同验收"、明确施工过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完工验收的层次,缺陷责任期单独成章,保证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理闭环。
适用读者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水电水利工程监理咨询、工程验收与质量监督的相关人员。
文件获取
本规范为电力行业标准报批稿,正式文本以国家能源局发布为准。需要完整电子文档的读者可通过下方资源获取。
标准封面预览

附件名称:DLT 5111-20XX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报批稿).pdf
上传时间:2026-09-12 2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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