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312-2018《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标准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2018年10月1日实施,由地质出版社出版发行。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本规范是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石墨、萤石、滑石、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海泡石、凹凸棒石、伊利石、蛭石、耐火黏土、石膏、石棉、硅灰石、重晶石、长石、叶蜡石、珍珠岩、云母、沸石、硅质原料、红柱石、方解石、大理石、白云石、金刚石等非金属矿行业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附录A给出部分矿种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要求,作为资源开发利用考核的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非金属矿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绿色矿山创建申报与评估人员、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从事矿山生态修复与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人员。
完整规范文本以正式出版版本为准,本文整理的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