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96-2000是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农业环境监测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农业环境监测网的职能范围及监测能力现状制定的农业行业标准,与NY/T 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配套使用。标准所称农用水源,指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排污沟渠等对农田进行灌溉的地面水源和地下水源,以及农村畜禽饮用水源和农村水产养殖用水水源。标准从监测布点、采样、分析到质量控制对农用水源监测全过程进行了系统规范。
农用水源监测布点要从水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出发,突出重点、照顾一般,按污染分布和水系流向布点,遵循入水处多布、出水处少布,重污染多布、轻污染少布的原则,把监测重点放在农业环境污染的新污染问题上。
选择河流断面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尽量选在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处;任何情况下都应在水体混匀处设点,避免水流急剧变化搅动底部沉淀物影响样品代表性;在确定的采样点和岸边设置样点标志物,保证各次水样取自同一位置。
采样容器应采用聚乙烯塑料和硬质(硼硅)玻璃。装储水样用细口容器,封口塞材料尽量与容器材质一致。容器洗涤一般用洗涤剂清洗、自来水冲洗干净后用10%硝酸或盐酸浸泡8小时,再用自来水冲洗、蒸馏水漂洗3次;测铬水样容器只能用10%硝酸泡洗;测总汞水样容器用1:3硝酸荡洗后放置数小时;测油类水样容器洗涤后还需用石油醚彻底荡洗3次。
水样一般采集瞬时样,采集前应先用该采样点水样洗涤取样瓶和塞子2~3次。地下水采样先开机放水数分钟排出管道中的杂质和陈旧水;灌渠采样站在下游向上游用聚乙烯桶采集,避免搅动沉积物;乘船采样时船应定于采样点下游方向。采样前尽量现场测定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等物理化学参数和水文气象参数。采集水样后按测定项目要求添加保存剂,容器留十分之一顶空。
根据当地主要灌溉作物用水时间安排采样频率,一般要求各灌溉期至少取样1次。小麦重点在越冬水和返青拔节水采样,单季稻重点在分蘖拔节期,双季稻在5月中旬、6月下旬、8月上旬、9月下旬采样,玉米重点在拔节和孕穗期。用作灌溉的河流湖库每年分丰、枯、平三水期各采样1次,集中灌溉期间补充1~2次,底泥每年采样1次;地下水每年主要灌溉期采样1~2次;污废水沟渠每年按旱季、雨季各采样1次;遇污染事故应随时增加采样频率进行应急性监测。
监测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及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均需监测;对当地确认在水体中积累较多、危害较大的污染物亦属必测项目。分析方法选择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标准方法(仲裁方法),即三个水质标准中选配的分析方法;第二层次为权威部门规定或推荐的方法;第三层次为各站自选的等效方法,但应作比对实验,其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不低于通用方法水平。监测项目涵盖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悬浮物、重金属(汞、镉、铅、铜、锌、镍、铬)、砷、硒、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氯化物、挥发酚、石油类、苯系物、有机氯和有机磷农药、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三十余项。
实验室内分析质量控制执行平行双样分析:凡可进行平行双样分析的项目,每批样品每个项目分析时均须做10%~15%的平行样品,5个样品以下应增加到50%以上。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误差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为合格,平行双样测定合格率低于95%时,除对不合格者重新测定外,再增加10%~20%的测定率,如此累进直至总合格率达到95%。现场采集质控样品时,现场空白样和现场平行样数量各控制在采样总数的10%左右。
NY/T 396-2000虽然是2000年发布的标准,但其确定的农用水源监测框架至今仍有重要参考价值。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三点:
第一,布点是否合理直接决定监测结论的代表性,必须严格按水源类型执行相应的布点方法和数量要求,特别是污水灌区要同时监测进水口、渠系和农田退水,才能反映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全貌。第二,样品保存是农用水源监测最容易出错的环节,不同项目的保存剂、容器和时限差异很大(如六价铬须当天测定、硫化物必须现场固定、重金属加硝酸酸化可保存六个月),应按标准表1的要求逐项执行。第三,质控样品的比例和合格率要求是数据质量的底线,平行双样合格率低于95%时必须累进增加测定率,不得迁就。监测成果的表达应附采样点位图、监测结果统计表和评价结论,便于管理部门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农业环境监测站、农业科研院所环境监测实验室、承担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任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管理、农田灌溉水质评价和农村水环境治理的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