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2010年5月31日发布、2010年12月1日实施,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同时废止。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确立的基本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规范适用于6、7、8、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规范修订充分总结了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对灾区设防烈度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山区场地、框架结构填充墙设置、砌体结构楼梯间、抗震结构施工要求的强制性条文,提高了装配式楼板构造和钢筋伸长率要求。主要修订还包括:补充7度(0.15g)和8度(0.30g)设防的抗震措施规定,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设计地震分组;改进土壤液化判别公式;调整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整参数、钢结构的阻尼比和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隔震结构的水平向减震系数计算;提高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底部框架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要求;提出钢结构房屋抗震等级并调整抗震措施;扩大隔震和消能减震房屋的适用范围;新增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原则以及大跨屋盖建筑、地下建筑、框排架厂房等抗震设计规定;取消了内框架砖房的内容。
规范共14章12个附录。第3章基本规定涵盖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与设防标准、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建筑形体及构件布置的规则性、结构体系、结构分析、非结构构件、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结构材料与施工、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与建筑物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第4章规定场地、地基和基础(含场地类别划分、天然地基、液化土和软土地基、桩基);第5章规定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截面抗震验算、抗震变形验算);第6~14章分别规定各类房屋与结构的抗震设计要求。
场地类别划分为Ⅰ₀、Ⅰ₁、Ⅱ、Ⅲ、Ⅳ类,依据场地土类型与覆盖层厚度确定;设计地震分组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按区划图确定。地震作用计算采用反应谱法,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与特征周期按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取值,结构阻尼比按结构类型与材料分别确定。钢结构的阻尼比、隔震结构的水平向减震系数等参数在2010版中均作了调整。
各类结构设计强调概念设计与构造措施并重:混凝土框架结构控制轴压比与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砌体结构控制层数与高度、设置圈梁构造柱与楼梯间加强措施;钢结构划分抗震等级并规定构件长细比、板件宽厚比与支撑布置;单层工业厂房、大跨屋盖建筑补充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方法;隔震与消能减震结构按减震系数设计并扩大适用范围;地下建筑规定抗震构造措施和抗液化措施。附录还给出了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表,供设计查用。
该规范是建筑抗震设计的核心技术标准,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结构设计、审查与抗震加固,是保障建筑抗震安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重要制度性技术文件,也是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与工程实践的核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