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2010年10月试行稿)》技术要点与工作方法
分类: 地质遗迹与地质资源
时间:2026-11-3 1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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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2010年10月试行稿)》是原国土资源部为规范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工作而印发试行的技术文件,适用于区域地质遗迹调查、重要地质遗迹评价与地质公园申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文件系统规定了调查工作的目的任务、工作程序、调查精度、调查内容、评价方法与成果要求,将地质遗迹调查划分为资料收集、踏勘、设计、野外调查、综合研究与成果编制等阶段,明确省级成图比例尺一般为1:50万至1:200万、重要遗迹集中区不低于1:25万、单个遗迹点不低于1:5万。评价体系涵盖科学性、观赏性、稀有性、完整性、组合性、规模、保存状况、通达性与可保护性等指标,据此划分世界级、国家级与省级三个等级。该技术要求是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与地质公园建设的基础性依据,对地质遗迹保护与科普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文件概况
《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2010年10月试行稿)》是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试行技术文件,旨在规范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工作,统一调查内容、技术方法与成果要求,为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申报建设与地质科普提供基础资料支撑。文件适用于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划范围内重要地质遗迹的调查与评价工作。
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地质现象和地质体,包括典型地质剖面、构造形迹、古生物化石、矿物岩石矿床、地貌景观、水体景观等类型,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工作程序
文件将地质遗迹调查划分为五个阶段:
- 资料收集:系统收集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地理、遥感影像及已有地质遗迹资料,建立调查区遗迹线索档案。
- 野外踏勘:对重点区域进行实地踏勘,初步确定遗迹点的分布、类型与保存状况。
- 设计编写:编制调查设计方案,明确调查范围、精度、工作量部署与评价指标体系。
- 野外调查:按设计开展路线调查、剖面实测、遗迹点登记、照片与样品采集等工作。
- 综合研究与成果编制: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编制成果报告、图件与数据库。
调查精度
调查精度按成图比例尺分级控制:
- 省级区域成果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50万至1:200万
- 重要遗迹集中分布区比例尺不低于1:25万
- 单个重要遗迹点的详细调查比例尺不低于1:5万。
调查内容与评价方法
调查内容覆盖各类地质遗迹类型,重点查明遗迹的分布范围、地质特征、形成机理、保存状态与开发利用价值。评价采用多指标综合评判,包括科学性、观赏性、稀有性、完整性、组合性、规模、保存状况、通达性与可保护性等,并考虑遗迹的科研、科普、旅游与美学价值。
依据综合评分结果,重要地质遗迹划分为三个等级:
- 世界级:具有全球对比意义、在同类遗迹中居世界前列
- 国家级:具有全国性代表意义与较高科研科普价值
- 省级:具有区域性代表意义与地方特色。
成果要求
调查成果包括成果报告、各类图件(遗迹分布图、评价分区图等)与地质遗迹数据库。成果报告应全面反映调查区遗迹的类型、数量、等级、分布与保护建议,图件应符合统一编图规范,数据库应满足查询、统计与动态更新要求。
应用价值
该技术要求为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口径,广泛应用于地质公园申报、地质遗迹保护区划定、区域旅游地质资源开发与地质科普基地建设,是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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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称: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技术要求(2010年10月试行稿).pdf
上传时间:2026-09-12 21: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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